為了更好地使用東南衡器,用戶需掌握校準與檢定知識
瀏覽次數:1738發布日期:2020-11-24
東南衡器是利用胡克定律或力的杠桿平衡原理測定物體質量的,主要由承重系統(如秤盤)、傳力轉換系統(如杠桿傳力系統)和示值系統(如刻度盤)3部分組成。衡器按結構原理可分為機械秤、電子秤、機電結合秤三大類。藥品生產企業常用的衡器有天平、桌秤、臺秤、吊秤、平地磅、汽車衡等,種類包括電子計重秤、高精電子秤、計價秤、計數秤、防水秤、防腐秤、液壓叉車秤、鋼瓶秤等。
衡器校準是指對照計量標準(標準砝碼),評定衡器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屬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只要能達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確了解計量衡器的示值誤差,即達到了校準的目的。
衡器檢定是指為評定其計量性能,確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所進行的全部工作,其程序包括它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檢定包括檢定和隨后檢定。檢定是對從未檢定過的衡器所進行的檢定,包括新制造、新安裝的檢定。隨后檢定指檢定后的檢定,包括周期檢定、修理后檢定、新投入使用的屬于強制檢定的衡器使用前申請的檢定以及周期檢定未到期前由使用單位(使用者)申請的檢定。
東南衡器的校準與檢定的區別在于,前者屬于屬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評定示值誤差。后者是對計量特性進行強制性的全面評定,屬量值統一,檢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屬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此外,校準可采用國家統一規定的規范或方法,也可由使用單位自己制定,檢定則必須由國家授權的計量部門統一制定的檢定規程。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組織自愿的溯源行為。檢定則具有強制性,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法行為。校準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評定示值誤差 ,其結論屬沒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 檢定則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范圍,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發給檢定合格證書,其結論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律依據。